第三十三章 初识斯派克-《魔法大陆创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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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咪呀!天恒一把放开手,举手到身上一阵猛擦,脸上的表情活像一口气吞下了一百根活蚯蚓!
“你想要做什么?”斯派克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惊恐的情绪,下意识的捂住自己的要害部位,只睁着一双受惊的眼睛看着天恒,同时脑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运行。这人要自己做他的向导,该不会有什么别的不良企图吧?他该不会、、、、、、斯派克打了个寒战,转身就逃。
“喂,喂!”天恒一把抓住斯派克的衣领,道:“你逃个屁啊?”
斯派克骇得面无人色,只叫道:“放手啊!城里有女人,个个都比我生得好看!”
天恒又好气又好笑,骂道:“你当我当真饥不择食啊?去!”
斯派克支唔道:“那你摸、、、、、、摸、、、、、、”
天恒笑道:“我以为你是个女人嘛。”
斯派克怒道:“你才是女人!”这下一生气,倒也不怕了,怒瞪着天恒。不过,他突地转念一想,就是一点怀疑,这人就可以对人上下其手,要是自己当真是女人、、、、、、那不就糟了?还不得叫他摸了个够本?色魔!果然是色魔!
天恒见他眼珠乱转,哪还不知道斯派克心里打什么主意?只觉更加想笑,便伸手在斯派克脑门上用力拍了几直,笑骂道:“你这小子鬼心思倒不小。带路吧,再不带路,我心里一个不爽,说不定,嗯哼!”说着,眼里目露邪光。
斯派克骇得陡一个倒跳,纵然半点战技也不会,却也跳出好几米,由这一跳便可以见得他对天恒有多害怕。斯派克陪笑道:“你老人家别生气,我带路,我带路。”说着,活像是见了鬼一般,遥遥的跑在前面。
天恒摇头苦笑。唉,自己的声名真是一天不如一天。摇头笑着,随着斯派克调转头往天使之晶城行去。
※ ※ ※ ※
两人一路通行无阻的进入天使之晶城时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斯派克本说先找地方住下,明天再来逛城。天恒却游兴大旺,非要拖着斯派克逛个不停。迫于天恒的淫威,斯派克只能拖着快要走不动的身体,陪着天恒漫无目的乱走,最后来到了天使之晶城里最大的广场――明月广场。
据斯派克的介绍,卡图的都城――天使之晶城的主干道是四条通往东、南、西、北四个城门的道路。它们都有十六辆马车可以齐头共进那么宽,呈十字在明月广场前交叉。天恒按照斯派克的说法在脑里留下这么一个印象,感觉上整个天使之晶城是呈四方形的,横穿城市的四条主干道把城市等分成四个部分。其情形有点像在一张四方的图里画了个坐标系,东西走向的干道形成了水平轴,南北走向的干道形成了纵轴,而明月广场就处于第四象限里挨着原点处的位置。天恒这么想像天使之晶城,这个城在天恒脑里才变得清晰起来,不再像先前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按照斯派克的说法,这四条道路似乎有一点像分水岭,按照三六九等把各不同等级的住民全部分隔开来。整个城里第一象限里大部份住着贵族和有钱人,都是大老爷们的天堂;第二象限里是贫民;第三象限里是商业区和贸易区;第四象限则是单一的全是皇族的聚居地。
对这种分法,天恒嗤之以鼻。这算哪门子的分法?当初在费尔多城时无论什么人都混居在一起,城主是住民,平民也是住民,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不也住得其乐融融?就从这点,天恒心里就更生对卡图的不满。觉得和费尔多城相比,天使之晶城差得多了!
不过,就天恒所见,天使之晶比费尔多城确实是要繁华得多。进城时,那高达七米的巍峨城墙;宽阔而平坦,有些近似于现代高速公路主干道;一路行来所见的高耸行宫、楼房、别墅;汹涌的人流、人们的穿着打扮;繁华的贸易景象、丛丛林立的商家、店铺等等这些都是费尔多城无法比的。这些在天恒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得不赞叹天使之晶城不愧为卡图的都城,不仅气派宏伟,更是叫人心里一震,的确有一方都城的气象。
选定了目标为明月广场,天恒就跟在斯派克后面在明月广场里四处溜达。
走了一阵,天恒暗自算了一下,整个明月广场大约有近五、六个平方公里。这在现代社会寸土寸金的城市用地来说,是极为奢侈的。现代城市里高楼林立,早挤得什么空间都没有了,哪还有这么大一块地方来用作人们休闲的广场?如此看来,高科技后的人口爆炸,实在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此时正值亚里斯大陆夏季最后的一个月。尽管夏季已近尾声,但天气依然炎热。是以,天使之晶城的住民便趁着日落后退凉的这个时机?到广场上来享受这难得的清凉。由此所造成的情况便是广场上显得人山人海,人特别的多。从平民到贵族,从小贩到有点规模的商家,广场上什么人都有。
夜空下,有叫卖的声音不停的吆喝;有杂技团在表演,传出此起彼伏的呼彩声;有吟游诗人在弹琴述说一路旅行的见闻传说,以及亚里斯大陆种种故事;有三五成群的人们堆在一起闲嗑牙;也有带着仆人随从故作高人一等的贵族们自成一群孤立在一旁。老人们聚集在一起说着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情人们躲在阴影里不知说着情话,还是做着亲密的情人间举动;青年们都在高声谈论着自己的理想;小孩子们则在互相追追打打,挥洒童年的无忧时光。
这种情形,倒有些让天恒回想起自己所居住的那个城市里的情景。
天恒走过一个又一个模样奇特的雕塑,再穿过一片一片纤路纵横的草坪,行经相隔近五十米就有一个的造形精致的水池,颇有兴趣的四处乱看毒害。斯派克跟着天恒身后,倒象是天恒成了向导一般。
走着逛着,天恒虽然觉得明月广场的热闹景象和自己所原来所处的那个时空差不太多。可心里又隐隐约约觉得仿佛少了些什么。
究竟少了些什么?天恒觉得有丝不解。
虽然民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做为一个繁华的城市,更有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有些东西却应该是相同的。
想来想去想不到,天恒便把这个问题暂放心理,仍然转头大感兴趣的四下打量。
再走得一阵,天恒觉得有些肚饿,便四下里寻找哪里有小吃卖,想找一些来填填肚子。
哪知天恒四下里找了一阵,竟然找之不着,不禁大奇,问道:“这个广场之上没有卖吃食的?”
斯派克远远的吊在天恒身后,还因为白天的摸摸事件而心有余悸,所以打定了主意,千万要和天恒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保身家清白。听得沉默了半天的天恒突然这样问了一句,斯派克怔了怔后才答道:“有啊。只不过不太多。人又这么多,一时找起来不太好找。”
天恒皱眉道:“难道没有人知道这是个极好的赚钱机会?这里人多,玩久了难免会饿,会渴,再加之老人哄小孩子,男人哄女孩子,都会买些好吃的来送人;再或者自己嘴谗时也会买些香东西来嚼着。这些都是极好的商机,难道没有人抓住这些机会赚钱?”
斯派克道:“你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在这里做生意,一来税高,二来人实在太多,挤来挤去的效率并不高,常常卖的钱还不够交税。以前也有人像你说的那般做的,但到后来人们发现这种方法并不是很合算,所以做这种生意的人才渐渐少了。只剩一些急于养家糊口等着钱用的才会打这个主意。”
天恒道:“傻!他们不会在路边摆个大排档,等着想吃的人自己来?”
斯派克不明白的问道:“什么叫大排档?”
天恒解释道:“大排档就是在路边摆个摊位,放上调味品、食物、可以生火做饭的器具,还有些桌椅、板凳什么的。只要有客人来吃东西,随时可以开锅做吃食,不仅物美价廉,更是方便民众,想来就来,想吃就吃,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再来些酒水佐餐,实在一大享受!在我的家乡,每到夜里,夜市便一锣了。那时候,整条街灯火通明,全是出来闲逛、吃食的人。我们那里有名的、、、、、、等等!”天恒突地停了下来,脸上的神情变幻不停变换,面上肌肉也随之而抽动不停。
斯派克瞧见天恒脸上的神情,只骇得头皮发麻,虽然知道抽身而去实太不够道义,却不由自主的脚步移动,隐隐有拔脚狂奔而去的冲动。这人怕是脑子有问题!斯派克大为后悔午间的冲动答应。早知道他随时会犯病,先前还不如掉死了的来得好。
正骇害间,突听天恒猛的双掌合击,大笑道:“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哇哈哈哈!别人不做我来做!我要开出亚里斯大陆最大的酒楼,再让大排档这种风格遍行亚里斯!哈哈哈!钱啊!原来你来得就是这般容易!”
斯派克双股战战,只道这人当真疯了!尖叫一声,斯派克转身就欲逃,哪知却让天恒一把捉住,笑道:“你住哪里跑?你不是总担心自己一事无成么?机会来了!我们就一起齐手打造卡图的第一条美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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